李女士、余先生、周先生和林女士4人是湖北省汉川市人,在该市各自拥有门面房,手续齐全。2013年,4人的门面房面临拆迁,拆迁方分别找到他们,要求签署对被拆迁人十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而且有关部门没有未出示任何房屋征收文件,就欲对房屋进行强行征收。李女士等不同意补偿方案,于是拆迁方开始组织社会力量采取不法手段对他们进行寻衅滋扰,恣意破坏4人的合法财产。面对拆迁方蛮不讲理的行径,李女士等4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多方打探,4人与赵健律师取得了联系,委托赵健律师和王冠华律师协助维权。
介入案件后,经过两位律师的专业运作,孝感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2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汉川市城乡规划局未履行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汉川市城乡规划局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李女士等4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维权之路还在继续,而每一个法律程序取得的胜利,都为进一步的维权行动进行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