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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当事人维权大获“报案”“复议”“诉讼”三连胜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12-05

  马先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镇拥有两套合法房屋,这两套房屋先后都被拆迁。一套在2006年6月28日被人偷偷拆除,发现时只剩下一堆水泥和砖头,家中财物也一并化为乌有。另一套房屋在2009年9月19日被一帮不明身份的暴徒,翻墙而入,如狼似虎,像强盗似的将马先生的房子强行拆除。出离愤怒的马先生誓要找到“真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于是,马先生经过打探,从苏州赶到了北京,找到了赵健律师团队。

  第一胜:警徽灼灼散发正能量,市公安局复议书责令下属分局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赵健律师团队研究之后,决定由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王炳峰律师和谷美玲律师出马,具体负责此案。他们决定同时启动两套方案,一边展开法律调查取证程序,另一边向公安系统发出求救。根据当事人的描述,有条不紊地书写了一份查处申请书,由当事人马先生以EMS邮寄的方式递交到了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请求虎丘分局对故意毁坏其财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违法责任。谁知,虎丘分局接到报案后,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两位律师针对虎丘分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向苏州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苏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虎丘分局对当事人的报案立即依法履行受理查处的法定职责。

  第二胜:躲避职责终无效,复议决定立竿见影

  两位律师就马先生的房屋相关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信息等审批材料,于2013年6月1日向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过苦苦等待,终于在同月19日收到了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邮寄来的《国土资源信息公开事项告知函》,函中告知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国有,但是当事人申请的公开事项,函中未作任何答复。两位律师迅速拟了一份行政复议书,将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复议到了苏州市人民政府,请求确认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2013年11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

  第三胜:法院判决书显威严,规划局不作为“无法遁形”

  在法律调查程序中,两位律师专门就房屋所占土地上相关选址意见等审批材料向苏州市规划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谁知,此申请一去无踪影,没有任何回音,两位律师到法定期限后迅速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苏州市规划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没想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3年9月1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苏州市规划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于是,两位律师就苏州市规划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2月3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责令苏州市规划局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当事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一连获“报案”“复议”“诉讼”三连胜,在充满荆棘的维权路上实属不易,“术业有专攻”,专业的拆迁律师对法律程序的操作及法律知识的适用都很熟悉,以他们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操作不但可以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精力,更不会走错路,真正地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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