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团队库建辉、张波律师代理葛常福先生诉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一案,现已终结,葛先生依法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
2012年4月23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葛常福在汶源街道西丈八丘花北岭的住房被“不明身份的人”违法拆迁, 接案后库建辉律师迅速介入案件,了解查明,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系在无任何赔偿且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依据双方在2008年签订的《补偿协议》对葛常福的住房予以违法拆迁,但委托人尚无任何证据证明此系街道办所为,两位律师采取一定技巧获得了街道办违法拆迁的证据后向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2013年6月20日,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拆除葛常福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至此,葛常福先生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