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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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福建省漳州拆迁维权胜诉: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拆迁被确认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11-14

  【原告】陈先生等22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刚律师、刘春兴律师、李定寰律师

  【被告】漳州市某区城市管理局

  【案情介绍】

  陈先生等22人皆系漳州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其所居住的房屋所在区域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在2017年至2018年间,陈先生等人房屋被该区城市管理局相继强制拆除。违法拆迁无疑影响了平静的生活,既然房屋已经变成废墟,何不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利益。于是他们慕名寻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了李刚律师、刘春兴律师、李定寰律师帮助自己,去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维权经过】

  京平律师介入后,立即开始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帮助多位原告收集整理证据、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上,面对被告的一再辩称,还有案件中出现的争议焦点,有理有据的陈述自己的观点。京平律师的观点被法院认可。本案中,被告某区城管局未能提交任何能够证明其系合法合法违法拆迁原告房屋的程序性材料,即被告未能证明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据,故该违法拆迁行为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现原告房屋已被实际拆除,该违法拆迁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胜诉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漳州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原告作出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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