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韩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崔凤荣律师、侯孔燕(实习)律师
【被告】某城市管理执法局、某市区政府
韩先生在湖北省某市拥有房屋。2018年3月3日夜里,该房屋被施工单位非法强制拆除。为维护合法权益,韩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崔凤荣律师、侯孔燕(实习)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京平律师介入后,发现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了违法拆迁行为。京平律师指导韩先生将违法行为向市城管局提出书面查处申请。谁知,市城管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京平律师再次指导韩先生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区政府驳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因并未收到市城管局的书面回告,受理告知书是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做出,并非市城管局,其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于是京平律师将决定将城市管理局和区政府的违法行为诉至法院。
【胜诉公告】
经过法庭审理,最终法院支持了韩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确认市城管局未充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确认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