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先生
【拆迁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葛容律师、冯文华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下称“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拥有住房,因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腾退范围内,拆迁双方无法就安置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由赵健律师、葛容律师、冯文华实习律师三位专业拆迁律师担任李先生的委托代理律师,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京平律师在仔细、全面地了解案情后,协助李先生向某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要求确认某村委会作出的《村集体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表》违法,并责令改正。然而,某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中却将查处申请按信访处理。京平律师遂指导李先生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某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责令某街道办事处履行查处法定职责。
【胜诉】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对<立案查处申请书>的答复》,责令某街道办事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北京市拆迁维权胜诉:查处申请非信访,街道办应履责](https://www.cxzfz.com/uploadfile/2018/0626/2018062602050427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