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夏女士系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新乡某村村民,1995年与所在村村委会签署开发协议,合法取得某处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房屋用于经营和居住。后相关部门在该地块进行项目建设,要求委托人进行搬迁,但是征收方不仅不能提供证明征地行为合法的相关批文,且提供的安置补偿极不合理,因此双方未能签署安置补偿协议。2013年5月委托人房屋被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取合理补偿,委托人联系到了专业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决心依法维权。本案由所内资深实力派张波律师、李利律师共同承办,代理委托人房屋强制拆除违法等专项维权程序。目前,京平律师团队已经启动了相关法律程序并已立案,京平团队将依法办事、兢兢业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