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等8人是湖南省永州人,在当地各自拥有住房,原先是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由于企业破产,土地使用权转让,郭先生等人面临拆迁。郭先生了解到,破产企业的土地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进行了三次使用权登记,开发商至今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于2015年1月份,给郭先生等人下达了通知,要求其10日内搬出住房,否则进行违法拆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郭先生等8人找到北京赵健拆迁律师团队,寻求法律维权。
拆迁律师团队接到郭先生等8人的求助后,派出了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负责此案。目前两位律师已经正式的介入案件。接下来律师们将会充分发挥拆迁律师的价值,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