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是湖北省十堰市黄龙镇的村民,在其村上经营着一家养鸡专业合作社已经多年,拥有自己的房屋。现宋女士合作社房屋所在的地段被政府重新规划用于项目建设,因此面临拆迁改造。但是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非常低,宋女士认为拆迁方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争取满意的补偿,宋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听说赵健律师团队专业代理拆迁案件,实力雄厚,于是同团队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咨询,宋女士对团队非常满意,遂与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邸顺红和刘大伟两位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目前两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宋女士的维权案件。两位律师都是代理过众多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将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依法维护好宋女士的权利,代理其争取到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