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莲县,刘女士等27名村民因工业园区项目实施拆迁位于解放东路的房屋和土地被政府征收。在与政府商谈补偿标准的时候因标准过低,刘女士等人无法和政府达成一致,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政府在未和被拆迁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形下,强行组织、纠集社会人员对刘女士等人采取游说、胁迫等非法手段,企图强制被他们搬迁。刘女士等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团队取得了联系。
团队根据刘女士等27人在征地拆迁中的实际情况派出了程东胜和曹星两位律师代理此案。两位律师现已介入案件,决心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对违法环节进行追责。帮助委托人与拆迁方协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取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