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竹镇团结村石枧头自然村的房屋,面积为179平方米,其中120平米是1993年的,另外59平方米的是买的铁路局的管理房。但是在2013年6月,王先生的房屋被铁路管理房管处认为是违法用地,并下发了处罚通知,在2013年8月遭到南昌铁路局房屋管理处违法拆迁。之后,相关地方部门对王先生给出了标准很低的补偿,每平方米460元,另1000元的过渡安置费。王先生想不明白,铁路局的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自己感到即委屈又气愤。
王先生经人介绍听说北京赵健律师团队是专门做拆迁维权案件的律所,而且已有很多人都拿到了满意的补偿。随后,王先生和赵健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委托了王奇兵律师为自己维权。王律师现已介入案件,根据案情初步制订了一套维权方案,决心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帮助当事人取得维权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