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于文庆家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有一栋大约200多平米的房屋,连带一块大约800多平米的宅基地。2012年,有关部门通知于先生,因城市建设,现需要于先生全家搬迁,但房屋的补偿数额,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于先生认为此次搬迁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损失,给自己的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对于这些损失政府理应按实际补偿,自己并没有什么违法错误行为,让自己承担这些损失明显不合理。于先生因此找到了赵健拆迁律师团,希望律师团可以帮自己讨回公道。赵健律师团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集体讨论,已派出资深律师王炳峰和程波带头负责此案。相信在律师团的依法争取下,定能保障委托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