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赵先生为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永胜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处房屋。2013年2月遇到征收,补偿的非常低,而且至今为止未见到任何征收决定或拆迁手续。而且在村委会的威逼之下,赵某与村委会已签下空白协议,后赵先生多次索要协议,村委会都拒绝给赵先生。现赵先生找到赵健拆迁律师团队,全权委托本拆迁律师团处理其维权事宜。
团队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定会依据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合法合理的拆迁,团队律师是十分支持的,但对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团队也将履行代理律师的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