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沈阳洪区于洪乡红旗村使用、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合计110余亩,因沈阜开发大道项目建设,现面临征收。
委托人原系于洪区政府招商引资造纸项目,建成后却因环保政策变动被叫停,企业损失巨大。政府承诺以后安排适当项目。2010年,在政府支持下,改建物流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出乎委托人预料,2011年又突遇征地拆迁。但在此次征收中,政府仅对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成本补偿,而对于土地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却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企业再次遭遇巨大损失,使企业继续发展陷入困境。在协商多次未果后,找到我赵健律师团队,委托本团队全权代理起拆迁维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