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南长区周某在南长区某村某巷有一所房屋,用来经营养生保健足浴馆。现南长区区政府欲征收,但是所给补偿远远不能达到合法标准,却采取断水断电,暴力恐吓等手段对其予以胁迫。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某委托我所赵健、王炳峰律师代为维权。
案情分析:
此案所涉土地是集体土地,属于土地征收类型的案件,依法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委托人的房屋是性质虽然是住宅,但是长期用于经营,应当按照经营类房屋予以补偿。
先通过调查拆迁方的拆迁手续,再根据调查情况适时提起法律程序。同时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和追究公安机关不做为的方式来应对拆迁人违法胁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