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房屋所在的地是临沂市商业中心街区内,该地块拆迁户不能安置原地回迁,拆迁补偿额与该地区的实际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我当事人至今未能达成协议,无法拿到补偿款。
据当事人介绍,该拆迁项目以旧城改造为名实质进行商业开发,并出示了当时的拆迁的征集意见和之后的广告招商照片。在该地区房屋陆续被拆除后,区政府作出房屋拆除补偿决定,并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定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当事人希望能通过法律能拿到自己实际损失的部分,合情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案情分析:
本案先保证当事人的房子不被法院拆除就依法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同时启动对该拆迁项目审批的违法调查。根据上述情况对此次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确认其违法,以此达到双方利益平衡得以解决补偿不合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