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不批:下列三种情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予核准。
1.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核准。
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一户一宅”已成为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最基本原则,如果农村居民不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再申请宅基地,是不会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通过出售、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方式不获批准: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村民把宅基地闲置用于农村经济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把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之后,再申请宅基地不获批准。
3.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核准。
只有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资格申请宅基地,非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农村申请购买宅基地会由于资格不符合条件,不会被批准!
二、四禁止:禁止下列宅基地流转行为:
1.禁止违反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流转应以村民自愿为原则,在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禁止违反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将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为使村民免于进城落户困难,我国宅基地改革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3.禁止非法收回村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在宅基地改革中,对非法获取的宅基地要进行回收,但村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回!
4.禁止强迫村民退出宅基地:目前,国家正逐步推进村庄规划、合村并镇等,但在改革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村民退出。
三、两不得:下列将宅基地用于以下用途。
1.不要长期闲置宅基地:目前,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要杜绝宅基地闲置和浪费的行为,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将被收归集体,因此农民要避免宅基地长期闲置。
2.不得擅自在宅基地上建造厂房和其他非居住性房屋: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保障,宅基地的使用性质需要加以限制,如果在宅基地上违规修建非居住性房屋,将被强制收回。
到2021年,国家正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宅基地改革,在宅基地改革中,村民需要更具体地了解宅基地改革的措施和政策,更合理地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保障自己宅基地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