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目前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因赠与或继承等原因,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则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当然,就算是一处多宅也是不能强制拆除的,但却鼓励村民通过有偿转让的方式,将自己手中多余的宅基地转交给其他有需要的村民。有一个前提是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中进行,不能转让给本村之外的人。换言之,如果是城市居民或其他村民小组成员想买宅基地,是不行的。
农村宅基地转让
对于现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宅基地可以进行转让,转让的条件必须是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还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把宅基地转让给了别人,就意味着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特别是只有一处宅基地的村民,如果把唯一的宅基地转让出去,就意味着自愿放弃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另外,农村宅基地不得对外转让。如果因为历史原因自己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进行转让。
闲置宅基地被废弃后进入市场
目前,许多农村地区已有很多村民进城定居,或因家庭成员去世而销户,导致部分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甚至有些宅基地处于废弃状态。为了有效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避免造成浪费,可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有偿收回闲置宅基地,并根据有关政策措施,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样的话既不会造成土地的浪费,也能让农民获得分红收益,农村经济盘活的好办法。现在还有些地方已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只要措施得当、运行合理,还可以进一步推广。
农村宅基地是为农民提供居住、居住的建筑用地,属于公益建设用地。为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为了尽可能地盘活农村经济,使农民生活更舒心,让农民过得更好,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退出和入市试点工作,对农民农村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