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户多宅为什么不被允许
一户多宅就是一户占用了村集体两处宅基地拥有两处房屋,在农村以前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村民要想建造房屋,就随意在自己的耕地上就建了,不会经过审批程序。而这种现象不仅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空心村的现象出现,这完全是与我国的18亿耕地红线相违背,所以一户多宅是不被允许的。
二、这四种情况下一户多宅也有补偿
(1)所有宅基地面积不超过规定面积的
虽然很多村民在农村有两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的总面积并没有超过所在地规定的面积。在这种情况下,两处房子都是合法的,都是可以确认的。
(2)通过继承有两处宅基地的
如果子女是通过继承房屋来继续使用宅基地,继承的房屋也就归子女所有,这样子女就会拥有两处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认可的,两处房屋都是合法的。
(3)分户导致一户多宅的
如果子女成家达到了分户的条件,也就符合建房的条件,但一直没有分户就已经建造房屋成功,建造的房屋符合当地规划,村集体成员也无异议的,这种情形下,多房也是可以确认的,拆迁也是有补偿的。
(4)留下的一户多宅
近年来,农村土地管理越来越规范。以前的农村土地情况很复杂,很多土地情况没人说清楚,一户多宅的现象是历史原因形成的。这样的一户多宅的,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也是要按照实际情况分析的,不一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虽然法律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基本政策,但拆迁时必须对多余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审查是否给予合理补偿,在征收拆迁的时候,不能直接以一户多宅不符合规定,要求强制拆除不给补偿。
三、新建的一户多宅房屋能得到补偿吗
新规下土地管理更严格,对于在征收拆迁中,违规建造房屋,多建的是不能得到补偿的。如果该地已经确定征收,已经丈量了相应的土地和房屋面积,大家就不要再抢建房屋了,不要认为房子越多补偿越多。因为这样的话,多出的房子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仅得不到补偿,还会损失建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