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知道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可用于建房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支付任何土地费用即可获得,是一种福利性质,一般无法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照继承法继承。但是,城镇子女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或重建,只能自己居住,或者租给他人居住,或者卖给村里的其他村民。房屋自然消亡后,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因此说已成为城市户口的孩子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其次,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因此,耕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当土地承包人死亡时,如果土地仍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耕种。如果孩子早年把户口迁到城市,成为城镇居民户口,承包期到期后就不能继续承包了。
从上面可以看出,农村土地具有很强的福利属性,是村集体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生活和耕作的权益,使农民安居乐业。户籍已迁入城镇的人员不具备分配宅基地和耕地的资格,因此宅基地和耕地不能由户籍已落入城镇的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落户城镇的子女继承,这也是基于物权。一旦物权消亡,附属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