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宅基地补偿的方式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相比稍有不同。实践中,征收人应当根据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征收宅基地应该支付什么补偿?
1.土地补偿费:当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收单位支付的款项。其本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收土地上长期投资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给予的补助费。
在实践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3、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面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井、道路、管道、水渠等拆迁和恢复费用、征用土地林木补偿和砍伐费用等。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指被征用的土地,如果有正在生长的作物,应给予被征用作物补偿的费用。在实践中,征收前土地上生长的幼苗,如果因征收施工而被破坏,应由用地单位按在田作物一季度产量和产值计算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新播种的作物,按其一季度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长期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蔬菜青苗,可以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季度补偿;对于长期生长的经济林木,应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果需要砍伐,用地单位应根据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用地所有者应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支付砍伐工时费,不予补偿。
5、房屋的补偿:对于这个补偿费其实很好理解,就是我们农民居住的房屋的价值,一般都会按房屋实际价值来评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