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旧改使其更好地进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那么该《意见》中,有哪些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呢?
一、主要改什么
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对象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建成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所以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目前,这类“老破小”正大量存在着,据该《意见》显示,2020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至于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可分为三类: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其中基础类是指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比如改造提升小区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或者改造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完善类是指满足居民生活便利的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比如改善小区环境、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是指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比如在小区周围建设幼儿园、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
“怎么改”涉及到旧改项目的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问题,主要是指旧改项目前期的审批程序。《意见》明确表示了要加快改造项目审批,构建快速审批流程。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并且改造项目可在网上审批,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钱怎么出
老旧小区改造能够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是我国目前非常重要的“惠民”工程,但改造是需要真金白银的,这笔钱究竟从何而来呢?《意见》中表明要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如今全国各地的旧改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效果,但在后期维持以及法律保障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提醒广大被改造居民的是,旧改目前还处于摸索试探阶段,如果您在改造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或者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应当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寻求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