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的正义需要捍卫者,一个国家的法律也需要有人将它执行到底,那么律师必将是最好的践行者。今天的专访对象是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吴国强律师,一个实战主义者,用实际行动和精湛的专业水平,在捍卫正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目标越来越清晰且坚定。
刚开始跟吴国强律师沟通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有一种很沉稳的气场,经过了解,吴国强律师已经在法律维权的道路上兢兢业业十多年,所接手的案件不胜其数,案件所涉及区域遍布全国各地。一路走来,吴国强律师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拥有自己的一套办案思路和方法。在2011年,吴国强律师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律师先进个人。
不甘理论,做一个实战主义者
吴国强律师是一个不甘于理论层面的人,他崇尚学以致用,所以他决心完成从一个理论的讲解者到实战主义者的角色转换。
1995年,吴国强律师从一所师范院校毕业,毕业以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当时在一所高中学校任职高中政治教师,但是慢慢的发现,学生们对于课本上的知识并不是很信服,只是为了高考而学习,高考指挥棒的作用远远高于知识本身对学生的吸引力。
吴国强律师说:“当老师的话还是纯理论的东西比较多,高中的学生主要还是应对我们国家当前的国家指挥棒而学习。我把课本上的知识教给他们,虽然学生的成绩没有问题了,但从他们的心理上,实际上他们是不相信这些东西的,而是迫于一种无奈,高考指挥棒考什么我就学什么,作为高中教师来讲,也只能是教给学生一些理论性的东西。而我个人又是崇尚把所学付诸到社会实践中去的,法律就不一样了,我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时候,他是比较信任法律,并且在我的指导下,能帮助他很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这样对比之后我就觉得法律一方面是实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途径,另外一个法律也能够让我帮助的对象,实现他的一个法律诉求。”
律师所推动的社会效益,更能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吴国强律师表示,一个成功的案件,不光对当事人有影响,对于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甚至政府也是有影响或者推动作用的。
吴国强律师说:“为社会创造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效果,是作为一名律师成就感的来源,也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一种途径。这种社会效果一方面是说,法律能直接给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能帮助当事人实现他所想要维护的权益和得到经济效益上的满足。并且通过律师为他代理的某一次或某几次案件,能让他对法律有更深刻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好的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一方面,一起成功的案件,不光是能对我的当事人产生积极的影,对于对方当事人或者地方政府也会是一个很大的触动,对于他们依法行政会有一个很大的教育意义。再一个方面呢,一个好的成功案件,一旦推向社会,对于了解这个案件的人,他在传播这个案件的影响和效果的时候,对社会上其他人也会有一个影响,对于社会的普法教育有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和提高公检法司法有很大的作用,这样法制的力量就起到一个辐射全社会的作用。”
强大的专业知识创造里程碑意义的成功案件
吴国强律师曾经代理过四川省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是四川省几户村民土地被侵占并且与土地拆迁纠缠在一起的案件,当时被侵占土地的农民多次向四川国土厅申请查处,但多次被驳回,并不予理睬,在这样的情况下,委托人找到我们,经过由基层法院到最高层法院的层层审判,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案件最终胜诉。
吴国强律师办理的这起农民状告四川省政府胜诉案例入选2017年度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案例,该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判例第一次打破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零败诉的先例,在中国征地拆迁案件问题上,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是非常低的,更何况是省级人民政府。现有网上检索资料尚未发现有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省级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领域败诉的先例,因此,也可以说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省级人民政府败诉。
这一判例大大增强普通百姓征地拆迁维权的信心,增强了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信仰,也给征地拆迁中的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级法院传递一个信息,就是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拆迁,法院要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人民面前公开展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坚决纠正省级人民政府在拆迁领域出现错案的态度。
“做专业的事,做有良知的法律人”,是吴国强律师的从业理念。最后吴国强律师表示,将继续在专业化道路上走下去,只要暴力违法拆迁、不公平、不合理的拆迁继续存在,我们就会为被征收拆迁人的利益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