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建房只会导致“拆违”结局且难获补偿
2014年7月15日,和讯网上转载了一篇题为“合肥大杨镇一夜冒出上百处简易房:为拆迁多算面积”的文章,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的岗西村在合肥市董铺水库与大房郢水库附近,是合肥市的水源保护地。 6月底7月初,当地政府下文通知,为保护合肥市的“大水缸”,岗西村即将实施整体搬迁。这个消息一经传出,便以狂风般的速度迅速席卷整个村庄,于是,一“夜”之间,整个村子都“动”起来,各种简易房以惊人的速度“冒”了出来。根据村里的数据显示,就在整体搬迁的消息刚宣布的第二天,村委会便发现村里一夜之间多出了100多处违建房。在其后的3天里,政府部门拆除了78处违建。记者在岗西村看到,这些用红砖砌筑的简易房,连地基都没挖,有的居民将自家院落搭上吊顶,钉上几块三合板就能“拼出”多个房间,在一户人家,记者敲了敲墙壁,发现用点力几乎就可以推倒。根据拆迁政策,用活动板房搭建的临时房屋是不能纳入拆迁范围的。于是,村民们不得不花点本钱,除了买砖块等建筑材料,还特意采购了吊顶等装修材料。考虑到房前屋后容易被拆,很多居民把自家院子也用起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对被拆迁人的“小聪明”不多评论,但是想给所有对法律的无知无视者提个醒。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因此,上述文章中连夜抢建的村民可谓是“白忙活”,这些为了多拿补偿款而赶制出炉的房屋根本就是违章建筑,甚至这些连地基都不打,在墙上贴张纸就算装修,地上搭两块板子就算木地板的房屋根本就不具备居住条件,可以说连常规的违章建筑都算不上,这些简易房纯粹就是为了多拿补偿款而胡乱建造出来凑数的,这样的房屋法律规定是不予补偿的,而对法律规定完全模糊的村民,竟还争先恐后地热衷于简易房的抢建。分析村民执着搭违建的原因,有的人以为房子多了就能多补钱,有的人则是因为房子的面积不够,这就说明当地拆迁方制定的补偿方案是有问题的,而广大的村民不知道去研究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却是抱着拆迁方制定的补偿方案去想办法让自己满足条件,这种“削足适履”的做法是荒谬的。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导致的房屋拆迁补偿虽然目前没有一部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而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督促认真落实补偿安置政策规定,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住房安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这些才是真正可以保护农民获取合理补偿的依据,如果当地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像岗西村的村民这样和当地政府玩“抢建”与“拆违”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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