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11月27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如此看来,我国行政执法中臭名昭著的“临时工”似乎终于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实际上,所谓的“临时工”原本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不复存在;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临时工”又变得家喻户晓,这三个字却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代表着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行政执法过程中曝出的各式各样的丑闻,官方往往声称是“临时工”所为。简言之,“临时工”成了顶罪专业户。有网友戏称:“临时工就像特种部队,平时悄无声息,战时随叫随到,把敌人杀得片甲不留…… ”“它无声无迹,却又无处不在。没有人知道它的首脑是谁,它的组成人员,它的位置所在,但每个国人都十分确定它的存在,临时工是中国最神秘的组织。”
以征地拆迁为例,不少暴力违法拆迁案件最后都被归结到“临时工”头上:2010年10月16日凌晨,郑州发生一起“残疾人被扔到郊外 铁皮房夷为平地”的暴力拆迁案件,事后官方回应称违法拆迁者是“临时工”,已被辞退;2012年3月14日晚,哈尔滨发生违法拆迁民居事件,20多个头戴面罩、手持镐把、斧头、菜刀的人突然将玻璃砸碎冲进屋中,把居民强行拖拽到屋外,开着铲车将6户居民的房屋推倒后,这些人扬长而去……事后案件告破,其中21名嫌犯为“临时工”。
诸如此类的事件并不鲜见,今年甚至还出现了官员贪污拆迁安置补偿款后在法庭上自称临时工的荒唐事迹。
“临时工”之所以如此备受官方“青睐”,原因很简单,作为万能挡箭牌,“临时工”一方面体现了相关部门的懒惰作风和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往往也让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因此,如今“合同工临时工将被全面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对于习惯了违法行政的有关部门而言,恐怕会有痛失“左右手”的感觉,毕竟今后很难再用“临时工”来做替罪羔羊了!
不过,从笔者多年从事拆迁维权工作的经验来看,取缔了“临时工”,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或许会有所减少,但是绝对不会因此而销声匿迹——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赤裸裸地实施违法拆迁,很多甚至都不屑于借用“临时工”的名义!所以“合同工临时工将被全面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实际上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想要真正防治违法行政,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落实官员问责;总之,需要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体系。另一方面,面对政府的暴力违法拆迁等违法行政行为,当事人仍然需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目前“公权力”难以有效限制的情况下,“私权利”的抗衡同样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