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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官民关系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09-05

  

  官方宣传中的官与民

  在中国官方宣传中,政府官员和老百姓的关系一向被定义为公仆和主人的关系,一方面公仆忠心耿耿地代表着主人的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另一方面主人则表现出对公仆毫无保留的拥戴,发自肺腑地感激他们。在各种公开场合,政府官员更是言必称公仆,处处摆出一副唯老百姓是从的谦恭姿态,而面对政府官员,老百姓常常也很识相地作出一副拥戴感激的模样。

  这是我们在传统、主流、广泛影响力的媒体上,能常常看到的和谐画面。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这样吗?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肯定也有我们自己的感受和观点。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网络表达平台的建立以及大众的广泛参与,现实生活中的官民关系的真实图景见诸网络。

  官方与民间所指的官民关系呈现出的大相径庭的画面让我们思考!

  现实生活中的官与民

  现实生活中,官民关系的样貌常常是通过关系民生的事件鲜活地体现出来的。比如,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基于巨大经济利益和政治业绩的诱惑,相关政府官员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角色和职责,鲜有不高高在上以主人自居的,而这些骑在百姓头上的官老爷的行为常常会诱发官民之间的矛盾,甚至会激起老百姓的过激反弹行为,最终酿成人间惨剧。在这种官民关系中,民对官的态度不仅仅是不满,甚至不乏仇恨!再比如,在民告官或者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官员身份的情况下,基于双方当事人不同的身份,会出现法院司法有悖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款的状况。这无疑会让国民心寒,令其诉诸社会生活最后一道防线的信心彻底崩塌。而这之后,有人忍气吞声,有人则因维权无门后绝望之下作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

  网络平台的搭建和自媒体时代的来临,让我们可以轻松见识现实生活中的官民关系。那么这种关系的形成是一种偶然,还是有他的历史渊源的呢?让我们看一看历史上的官民关系吧。

  历史上的官与民

  元代大剧作家关汉卿的代表作《窦娥冤》的故事在民间一直广为流传,堪称妇孺皆知。实际上,这种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绝非虚构,而是中国古代官民矛盾的真实写照,它尖锐地揭露了古代中国社会“民不与官斗”的悲哀与无奈。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传世名篇《卖炭翁》,诗中所描述的官员的横暴与卖炭翁的凄惨也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脑海里。其实,白居易创作该诗的目的即在于讽喻当时的现实。

  在古代中国,由于为官者掌握了国家权力,并且以皇权的名义控制着国家经济权力和社会财富,再加上缺乏一套严格的监督制度,致使他们的权力无法受到约束。结果就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政治的腐败、为官者的贪婪与残暴,造成几千年来官民之间始终处于对抗状态,尽管在儒家经典《孟子》曾一再强调“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实际上,身为百姓父母的为官者往往视民如草芥,肆意欺压剥削。这样的事例,在古代历史中几乎俯仰皆拾。

  正是在无数惨痛的教训中,古代的老百姓逐渐总结出了一种处世哲学,那就是“民不与官斗”,这也成为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官民关系的真实写照。由于政治腐败,一旦发生官民矛盾时,老百姓常常要面对官官相护的局面,正所谓“胳臂拧不过大腿”。更可悲的是,即使诉诸公堂,老百姓也往往会不得不面对“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现实。更何况,虽然古代中国宣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如果真的是“民告官”,作为原告的民必须先被打板子,然后才被允许民递交诉状。相反,为官者却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可以不与民在公堂上对质,也可以不必出面到在法庭上答辩。这种不公平最终导致了老百姓普遍存在怕官的心理,有句谚语就说“无事见官,脱落四两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老百姓无非有两条道路:一是寄希望于“清官”的出现;二是铤而走险,冒死反抗。在古代腐败的政治局面下,老百姓如果真要与官斗,最极端的方式只有选择暴力反抗,如暴动、起义等。

  几千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虽然在大多数情形下,由于官府的威压,老百姓总是抱着“民不与官斗”的心态,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这种官民之间的矛盾一旦发展到极点,就会官逼民反,为官者也会遭到灭顶之灾。

  法律制度改善官民关系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这样一个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同样适用于改善官民关系上。面对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民不与官斗”、“官本位”等封建流毒思想的残存状态,以及当下社会生活中见诸报端、媒体的非理性“民与官斗”的反击悲惨事件,我们看到了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制约公权力,保障公权力的实施受制于合理的法律程序约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著名法学家张文显说过: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为奋战在中国拆迁维权一线的律师,我深深地感觉到,之所以很多问题的堆积、酝酿至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归根结底是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匮乏的原因。当然,在法律实务中,我也感受到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对相关民生问题的法律制度建设的日趋重视,这些可喜的变化是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良性力量。期待我国官民关系的不断改善,官方宣传中的官民关系是一副理想的图景,也许我们很难实现,但是努力向那幅图画靠拢是我们的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