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拆迁律师,最大的感受是风险大,犹如刀尖上的舞者,若有一步不慎,轻则遭到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甚至人身攻击。
首先,拆迁律师所面对的最直接、最常规的风险是法律风险。由于拆迁律师是为处于拆迁利益格局中最弱势的被拆迁人维权,作为主导拆迁的政府部门和利益直接影响的开发商都会将我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其中,政府是一个综合机器,会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设法打压拆迁律师。在当前体制下,律师受司法部门与律师协会的管理,而后两者无疑属于体制内的部门,这一层关系无疑是律师的“死穴”,地方政府往往都紧扣这一点,只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稍有不慎,其就会向律师协会、司法局投诉。另外,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下,律师没有职业豁免权,情况严重时,律师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处心积虑设计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所以,拆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尤其需要小心谨慎、如履破冰,严格依法执业,把法律工作做足,不能留下任何法律漏洞。
其次,拆迁律师所面对的重大而无形的风险是政治风险。房地产是当今中国实体经济的支柱产业,是GDP增长率的保障,也是地方财政的依靠。而房地产开发的第一步就是需要拆迁。为保证拆迁高效率、低成本推进,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于是形成沆瀣一气的联盟。在强力面前,很多被拆迁人只得接受偏低的补偿标准。然而,律师的介入,无疑将使得被拆迁人为合法权益而斗争,不轻易接受不合理补偿,只要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不能在拆迁补偿上做出适当调整和让步,拆迁工作则可能遭到被拆迁人的集体抵制和阻扰,甚至建设项目都可能进行不下去。在这种局面之下,鲜有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会反思自己标准是否合理,反而将责任推卸给拆迁律师,认为是拆迁律师引起了众多被拆迁人的不稳定,也就是影响了地方的稳定;或者就说拆迁律师影响了拆迁的进行,进而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反和谐、反维稳、反经济发展的帽子在某种程度上是律师所不能承受之重。因此,拆迁律师办理拆迁案件中要对政治风险有充分的敏感性,要全力避免激化双方矛盾,要积极做工作转变政府和开发商的思想观念,要积极消除拆迁当事人双方的认识分歧,要努力缩小拆迁当事人双方的观念差异,化解双方的情绪对立,让政府和开发商将拆迁律师视为拆迁矛盾的协调者而非制造者。
再者,拆迁律师或将面对怵目惊心的人身风险。在少数地方,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对律师的敌视程度非同小可,甚至不惜动用黑社会、地痞流氓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不少拆迁律师都有过被流氓殴打或者威胁的经历。故拆迁律师对办案过程中的人身风险需要时时警惕,步步小心。
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社会人付出努力的结果,为弱势的被拆迁人维权必然需要直面强势部门带来的压力和风险。因此,拆迁律师必须鼓起勇气、积累智慧来积极应对这些风险,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