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拆迁房 租户该么办
关键词:租房 合同欺诈
3月26日,刘丹与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租住洪山区民主路群建村110号房,房租和押金一次性交了6000元。签合同前,刘丹曾问房东房子会不会拆迁,房东说近一两年不会拆,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果政府动拆会提前一个月通知。
让刘丹没有想到的是,入住3天后,附近店铺老板问:“奇怪了,别人都搬走了,你们怎么搬进来了,这里的房子是拆迁房你们不知道吗?”这时她才知道房东说了假话,快住满一个月后,她打电话房东要求退房,房东却以房子没拆以及合同未到期为由不露面。
刘丹说,后来她又给房东打了很多电话,房东都故意不接。半个月前,她用别人的手机联系房东,房东才接电话,还是以合同没到期为由不露面,并称等合同到期她自然会来。
刘丹说,她住的旁边都在拆,住着很不安全,她只好和老公搬到朋友家住。
记者联系上房东李女士,李女士说,她并没有故意不露面,不办理退房手续,只是自己经常出差,没时间见面,她会一周内给刘丹办退房手续。
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可撤销
湖北证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彭证之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房东隐瞒“近期拆迁”这一实情签订合同,诱使租户签订租房合同,就存在欺诈行为,租户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房东应返还租户所有费用,且需要赔偿租户搬家等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