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据介绍,《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于1997年出台,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两次修正。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了2011年6月30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没有上位法依据,被甘肃省政府提请废止。据悉,该办法被废止后,甘肃省政府将尽快起草《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据悉,1984年出台的《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也将报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废止。目前,兰州市已将制定《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列入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至2016年立法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