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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你还躺在自己的权力上睡觉吗?

文章来源: 赵健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6-06-24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句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保护积极主张自己权利的人,而无法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权利上的睡眠者面对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无所作为,漠不关心,法律是不会保护这样的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要做法律维权的积极行动者,被拆迁人当然也应该积极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被拆迁人你还躺在自己的权力上睡觉吗?

  法律为什么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法律是被动和中立的

  法律是被动和中立的,所谓“不告不理”。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告不理”的法律原则,但是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如果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也就无法介入你的案件居中进行审理。根诉讼法关于程序的规定,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必须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的救济。

  2、法律维权的时效性

  启动法律问题也有一个时效的问题,并不是任何时候权利被侵犯的人都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我国民事法律中诉讼时效制度规定,权利人一般情况下两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会丧失胜诉的机会。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规定,认为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利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和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将对案件不予受理,相比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更为严格。法律维权的时效性规定是为了集中资源解决矛盾,提高司法效率,为了证据不会被时间冲刷,为了不去再扰动已趋于平静的社会秩序“重揭伤疤”等多方考虑,因此其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

  被拆迁人不应做权利上的睡眠者

  1、是什么在给被拆迁人催眠

  近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拆迁律师作为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工作的法律人中的一员,接到众多被拆迁人的咨询,发现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或者土地已经被拆、被占数年,甚至十几年、二十年,从头至尾没有走过法律维权。可以说这些被拆迁人做起了权利上的“睡眠者”。但是真的可以安心的睡眠吗,这些被拆迁人其实并没有停止维权,信访、找关系、找媒体曝光等等,只要认为有希望的维权方式都去尝试,但是唯独在法律维权这条路上,很多人迟迟没有迈出。

  不可否认法律并不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途径,而且传统的观念“民不与官斗”加上古代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注重“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对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制观念的影响还没有消除,所以笔者认为,之所以被拆迁人躺在自己的权力上“睡眠”和传统的法律思想被摧毁后新的法律思想正在重构中的原因也是不可分的,不能只怪被拆迁人法律意识淡薄、落后。

被拆迁人你还躺在自己的权力上睡觉吗?

  2、被拆迁人为什么不要做权利上的睡眠者

  (1)征地拆迁是行政行为

  征地拆迁中侵权行为有其特殊之处,因为征地拆迁是一系列行政行为的集合,这里要说的不是拆迁行为的复杂,要说的是行政行为具有鲜明的特点造成被拆迁人通过其他方法拆迁维权效果不佳。因为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强制性等特点,造成被拆迁人事实上无法与拆迁方平等协商解决问题。所以,要想针对政府在拆迁中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就要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

  (2)法律维权时不我待

  相比民法规定的两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更短,只有短短的6个月,行政复议更是只有60天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稍纵即逝,由不得被拆迁人迟迟不迈出法律维权的脚步。当然行政诉讼中存在一个最长保护期间的问题,比如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那是在被拆迁人既不知道政府行政行为内容,又不知道自己可以通过起诉来拆迁维权的情况下的一种对老百姓的照顾,是一种特殊情形。

  结语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被拆迁人的权利被拆迁方侵犯,应当主动走到法律面前来求助,而不能在法律维权方面无所作为,原地等待,否则等来的不是拆迁纠纷顺利解决,而是丧失了得到法律保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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