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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子参加拆迁工作 因“多处签字”被判缓刑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07-22

  

  

退休女子参加拆迁工作因“多处签字”被判缓刑

 

  二审休庭时,刘雪琴(左二)在庭上。(受访者供图)

  如果不是因为在退休后还想靠会计经验赚钱补贴家用,刘雪琴就不会参与到2009年开封古城墙修复和绿化景观工程(四期)拆迁工作中;如果不是在这项工作中做了多处签字,如果不是因为曾背负缓刑,她就不会面临三年有期徒刑的判罚。

  但不管如何假设,她已经没有了悔恨的时间。

  “还自己一个清白”的信念,支撑着她和家人,以及坚定认为她无罪的人,走过了近一年的时间。刘雪琴之子郭华相信,法律会给母亲一个公正的判决。

  “实事求是”的拆迁补偿

  7月18日,河南省开封市大梁门下车水马龙。自大梁门向北,沿西关北街至东京大道一段路东的古城墙下,已是附近市民常散步休闲的公园。而就在4年前的八九月间,这片公园用地之上,还林立着近20处民宅。

  2009年八九月份,开封市园林处、产权产籍处、国土资源局,金明区建设局,河南方迪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河南豫泰会计师事务所(下简称“豫泰所”)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协同进行拆迁工作。

  当时57岁的刘雪琴,接受了豫泰所的委派,参与了该项目的会计审计工作。“之前她退休在家帮我们照顾孩子”,刘雪琴之子郭华告诉齐鲁晚报记者。

  从确权单据、拆迁协议等内容来看,这是一次“充分尊重了拆迁户意愿及事实”的拆迁补偿

  资料显示,该建设项目由开封市主要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拆迁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又下设10个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

  在这10个工作组中,拆迁工作组、房屋确权组、房屋评估组和拆迁审核组做了前期的调查工作。

  调查结束后,同样参与入户调查的房屋确权组,对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性质进行确权,并填写《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确认书》(下简称《确认书》),由拆迁指挥部主要领导成员签章。

  之后,拆迁工作组成员再根据自己的调查,以及房屋评估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填写《算账清单》,并交由拆迁组负责人签章确认。《算账清单》上详细记录着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补偿价格及计算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开始时,拆迁工作组统一按照“住宅”性质出具的《算账清单》,遭到了一些被拆迁户的抵触。

  刘雪琴一审时的辩护律师王永纪在辩护时说,被拆迁户认为,他们自建的大量营业房,虽然当初登记为住宅,但实际上已营业多年,应按营业房补偿。从此,拆迁工作陷入僵局。

  这一僵局最终只成为此次拆迁工作的一个插曲,但就是这一插曲,为刘雪琴后来的遭遇埋下了伏笔。

  未解决上述矛盾,2009年8月7日,开封市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副市长王学杰在市政府主持召开了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拆迁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了“汴城绿【2009】5号”《会议纪要》。

  根据该会议后拆迁指挥部做出的《确认书》及《算账清单》,被拆迁户的建筑房屋,均被分为“实际用于营业的建筑面积”和“非住宅建筑面积”两个主要部分,分别进行确权和计算。

  据开封市金明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兼拆迁办主任李兵的供述,《算账清单》需交给业主(即市园林处委派的代表)审核签字。业主审核签字后,再将这份清单交给市财政评审中心委派的专业人员(即豫泰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字。

  根据齐鲁晚报记者掌握的部分资料显示,《算账清单》上均有开封市园林处委派的代表李鹏,及豫泰所工作人员刘雪琴的手写签名。

  证据显示,8月7日的会议之后,拆迁工作进行十分顺利,被拆迁户陆续与开封市园林处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款离开。

  至2010年底,拆迁工作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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