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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没能让违法拆迁住手 青岛城阳区暴力拆迁事件调查

文章来源: 法制网 上传者:阮兰花
发布日期:2012-12-20
在没有签署拆迁协议、没有补偿、也没有见到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一家民营小厂遭遇违法拆迁。在法院叫停的情况下,厂房还是被暴力拆毁。随后,这家民营小厂的场地被当地政府交给了一家招商引资来的企业。

  被违法拆迁的民营小厂,原本是城阳区流亭街道庙头村的一家村办企业,位于凤岗路3号。1999年1月,退伍军人郭延丛和庙头村委会签署《房屋买卖及场地租赁合同》,成立青岛城阳延丛服装加工厂(以下简称延丛服装厂),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至今,小厂被违法拆迁两年多了,虽然土地和房屋依然登记在延丛服装厂名下,但郭延丛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也没有哪个部门给个说法。

  法院裁定不得违法拆迁

  延丛服装厂的厄运始于城阳区招商引资的“中外运航空物流项目”,延丛服装厂被圈进这个项目中,纳入拆迁范围。2010年初,该项目动工建设。

  2010年3月11日,延丛服装厂遭遇了第一次违法拆迁。郭延丛回忆:“那天下午4点多钟,城阳区流亭街道的一位领导领着三十多名城管和街道办人员,砸开大门闯进来。我妻子和两个弟弟赶紧起来询问怎么回事,他们说要拆这厂子。在争执中,我妻子和两个弟弟被打伤。”接到通知匆忙赶过来的郭延丛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这伙人撂下狠话大摇大摆地走了。

  同年3月20日,城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延丛服装厂是违章建筑为由,下达房屋拆除通知书,限其两天内拆除。厂房已经使用了十几年,并且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咋成了“违章建筑”?郭延丛当即向城管执法局提出异议,并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城管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月16日,城阳区法院下达裁定,叫停了城管执法局的违法拆迁行为。法院认为,延丛服装厂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诉讼期间停止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然而厄运并未就此结束。

  110两次出警未能阻止

  “8月23日下午3时许,庙头社区主任兼支部书记郭立展带领二十多人来拆除门窗,值班工人报警后,赶来的110民警制止了他们。当晚9时,郭立展再次返回,将厂房所有门窗玻璃砸碎。110再次赶来后,他们闻讯而逃。”说起当晚的情况,郭延丛仍一脸愤怒。

  他说,“次日凌晨,郭立展再次带领三十来人和两台挖掘机,进来后首先把我们控制住,夺去手机,然后开始打砸违法拆迁。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也没能制止住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将所有房屋全部推倒,厂房内的物品被毁坏一空。”

  由于有了前两次的遭遇,郭延丛提前买了一个录音笔,将当晚的整个过程偷偷地录了下来。在录音中,记者听到一个人正在大声地呵斥:“告诉你们,不要报警,报警也没用!”接下来,就是他指挥大家在干活。录音中,打砸呵斥声、哭声、警笛声和房屋倒塌的声音掺杂在一起。

  庙头社区的几位村民在听了录音后,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这个不让报警的指挥者的声音和社区主任郭立展一模一样。

  违法拆迁之后又遭强卖

  记者在现场看到,延丛服装厂除了一些残垣断壁外,中外运物流的仓储车间占去了大部分地方。而在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记者了解到,这块厂房还登记在延丛服装厂名下,房屋状态显示正常,土地使用证也在延丛服装厂的名下。

  “这就是说,在法律上土地和厂房都属于我,而实际上,厂房被违法拆迁,政府又将土地给了中外运物流公司,这是典型的‘一女二嫁’呀!”郭延从说,两年来,他不断地在各个部门之间奔波,希望能讨一个说法,但是至今仍没有结果。

  城阳区城管执法局的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法院当时已有裁定,他们也执行了法院的裁定,没有进行继续违法拆迁,后面的违法拆迁和他们无关。

  今年8月24日,记者赶赴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采访,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搪塞。流亭街道综治办主任徐正帅承诺会联系了解情况的人员和记者联系。一周后,记者在约定时间再次联系徐正帅,他称已经安排人和记者联系了,让记者等着。但截至发稿,记者也未接到当地官方的任何回应。

  就本案中相关法律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福伟。赵福伟分析,延丛服装加工厂的厂房与设备分别属于不动产与生产资料,价值巨大,相关责任人动用大型机械故意毁坏上述财物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延丛服装厂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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