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的280万元拆迁补偿款,却被法院认定为不当得利,而必须退还。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拆迁户陈兴礼一家,最近感到有些郁闷和不平。
今年初,陈家被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回这笔因拆迁面积虚增而多领的补偿款。经过法院一二审,陈家被判败诉。
目前,陈家已与法院执行局达成还款协议,限期兑付。
此案被当地知情人士视为渝北区征地拆迁因监管不力而造成补偿“黑洞”的一个缩影。
渝北区拆迁补偿黑幕终于被捅开—负责双凤桥街道片区地块拆迁的两位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罪身陷囹圄。
知情者称,正是两人的渎职,导致双凤桥街道60多家拆迁户的补偿面积普遍存在虚增现象。据预估,由此造成的补偿“黑洞”可能高达千万元。
事实上,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渝北区双凤桥片区的拆迁问题重重:补偿方案不公开、标准不统一,拆迁户之间的补偿相差很大;而垄断拆迁者,为渝北区房屋管理局官员合股成立的一家私营公司,涉嫌与当地官方有利益输送暗道。
拆迁补偿乱局
陈兴礼一家,原是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新华村一社(村民小组)村民。新华村地理位置好,毗邻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和210国道。上世纪90年代初,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陈家和附近村民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合法建房,从事餐饮、汽修等非农生产和服务。
1996年,这一带的“水煮鱼”渐成气候。渝北区政府遂将其定位为“水煮鱼一条街”。陈家在此就经营着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餐馆—“王老太婆水煮鱼”。
2005年12月,重庆市政府批准渝北区征收该村全部土地,作为“重庆机场集团新建驻场航空公司和相关单位生产及配套工程用地”。
2006年10月23日,征地公告发布。然后,一系列征地拆迁工作渐次展开。然而村民开始和当地政府不断发生冲突。
当地政府开出的标准为:住房按集体土地上的农房标准赔偿,每平方米300元,商业性用房为每平方米500元。对此,村民强烈反对,理由是,早在2000年,新华村全部土地就已被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区范围。
按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更让村民感到憋屈的是:“与我们同地段、同品质、同期拆迁的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其具体补偿标准比我们高出15倍以上。”
但新华村地块是重庆市重点项目“空港换乘中心”用地,渝北区政府要求强力推进征地拆迁。
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与拆迁户签署拆迁协议。“他们召集社里村民开会有10多次,但每次都开不起来。”新华村原一社社长戴发彬说,最后该中心和区级各部门强势介入,兵分数路,各个击破,逐户谈判。
2009年2月25日,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发出《拆迁通知》:限于当年4月17日前自行拆除地上房屋和构筑物。
拆迁补偿,包括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构(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等等。渝北区新华村众多拆迁户却称,对当地政府执行的房屋拆迁方案和标准等并不知情。
戴发彬多次配合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参与补偿谈判,他表示:“2009年2月之前,补偿标准基本按住房每平方米300元、商用房每平方米500元赔,但会根据拆迁的进度给予不同奖励;2009年2月以后,补偿标准就混乱了,直接和拆迁户谈。”
“渝北土地储备中心对这些方案和标准从来没有公示过。”拆迁户王梅证实,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统一标准,而视各家情况而定,“我们还受到他们警告:每家获得的补偿不得向其他拆迁户透露。”
陈兴礼的女儿王娅说,她家房屋补偿就是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来谈的,“我们不同意他们按农村集体土地标准赔,他们最后要我们报了个380万的总补偿款。”
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陈家的房屋公证丈量面积实为1000多平方米,但在补偿时,这一数据被渝北区土储中心工作人员虚增至3000多平方米。王娅坦言:“(他们)虚增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我们要求的380万总补偿款。”
因统一标准的缺失,拆迁户之间的补偿额相差很大。让王梅至今愤愤不平的是,一李姓拆迁户和她家的房屋面积差不多,都是500多平方米,但拆迁补偿款悬殊巨大:渝北土储中心已补偿李家300多万元,但开给王梅家的价码仅40多万元。
千万补偿“黑洞”?
王梅一家的住房已被违法拆迁,但她拒绝接受40万元补偿。现在的她,已成当地有名的上访户,多次就渝北区拆迁补偿问题进京上访。
与她一起坚守的,还有另外10多个拆迁户,他们同样拒绝接受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出的拆迁补偿单。他们继续在和当地政府较量,希望最终能得到一个公平、满意的结果。
王梅坦言,这种较量让人疲惫不堪,“我过去的性格特别开朗,现在却孤僻、阴郁。”她现在和另外两个拆迁户合开了一家洗车场,生意并不好,“但大家一起洗车、吃饭,算是抱团取暖吧”。
但渝北区拆迁补偿的黑幕,还是被捅开了,尽管来得偶然。
知情者称,2009年底,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拆迁科科长黄伦吉、新华村征地拆迁项目部负责人曾祥明,因一桩受贿案牵扯接受调查。同时,陈兴礼家也被人举报称虚增拆迁面积骗领补偿款。
经检察机关查实,黄伦吉、曾祥明在陈家拆迁补偿中的确存在渎职行为,虚增拆迁面积让陈家不当得利280万元。黄、曾二人因此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刑,分别获得有期徒刑4年和7年。
随后,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将陈兴礼告上渝北区法院,要求陈退还280万元。土储中心的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陈兴礼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院,该法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陈家到手的280万元为不当得利而必须限期退还。
尽管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一直以来拒谈该案细节,但它已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在当地许多知情人士看来,该案正暴露出渝北区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的监管“黑洞”。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资金集中,内外监管应有很严格的程序,”重庆市一位多年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官员称,“首先在征地实施过程中,征地政策标准,土地、房屋面积,结构等级,建(构)筑物登记、拟发放安置补偿额度、户口调查、优惠人员住房安置等信息均需公示;拆迁补偿的每个环节至少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每个人员只负责办理部分流程;在审签程序上层层把关,依次进行签字、复核、审核和审批。”
“280万元的巨额虚增补偿款,如何逃避重重监管的?”这名官员质问。
在陈兴礼的赔偿合同上,赫然加盖着渝北土地储备中心高层龙某的签章。但龙某至今未受监管失责的追查。
多名知情者称,落马的黄伦吉、曾祥明是负责双凤桥新华村征地拆迁的两个负责人,陈家的遭遇在60多家已获补偿的拆迁户中并非孤例,“面积虚增是普遍现象”。他们估算,监管“黑洞”造成的补偿“黑洞”可能高达千万元。
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否有倒查机制?该中心副主任张明良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称,他们在黄、曾落马后,曾对双凤桥街道片区的拆迁补偿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其他虚增例子。多家拆迁户则表示,至今未受到渝北区土储中心的复核。
渝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奇,7月26日向时代周报记者通报称,渝北区委很重视双凤桥片区拆迁补偿“黑洞”问题,已召开常委会决定派出联合调查组彻查。
官员合办拆迁公司
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渝北拆迁补偿黑洞时发现,负责双凤桥片区拆迁业务的重庆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物业”),竟是渝北区房管局一批现任官员、职员及前任干部、退休人员合股成立的私营公司。
工商资料称,1999年3月23日,渝北区两路镇的何瑞春、邓忠厚、黄思国、李涛、朱荣等5人,以自然人的身份,与重庆市渝北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一起,发起成立了万安物业。其中,前4人各出资20万元,各占万安物业16.95%的股份,朱荣出资8万元,占股6.78%。
渝北区房管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计划财务科科长为何瑞春,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