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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执行阳光拆迁 43人因拆迁“双违”被究刑责

文章来源: 中国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12-03-18
本报讯 从去年“利剑行动”开展以来,截至当前,南京已查处拆迁违法违纪案件48起,涉案人员8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3人。针对近年来拆迁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现象,南京市纪委会同公、检、法等执法执纪机关联手开展“利剑行动”,严查拆迁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纪分子的嚣张气焰。
  “阳光拆迁”严格执行反腐“铁规”
  记者了解到,去年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发出“阳光拆迁动员令”,开展房屋拆迁领域专项执法监察,各区在拆迁上都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
  下关区纪委给建设局、房产局、拆迁办、各街道等18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组织拆迁办、财政局等拆迁重点部门“一把手”40多人,现场旁听原南京市河道管理处副主任刘某受贿案,以案说纪,警示参与拆迁的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浦口区成立拆迁管理中心,对拆迁工作实行扎口管理。区纪委召开拆迁工作廉政教育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观看有关拆迁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重申拆迁工作中的反腐倡廉“铁规”。
  雨花台区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制作成展板在拆迁现场公开展示,各动迁小组将有关拆迁政策、拆迁程序、补偿标准、房源、搬迁情况及动迁人员廉政承诺书全部上墙公示。同时,还采用集中咨询、公开信、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多种方式,向搬迁户解释、宣传拆迁政策和依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白下区拆迁片区成立临时纪检监察工作室,组织拆迁干部进行廉政宣誓、签订“双优合同”、设立“廉政警示牌”,对拆迁进行“零距离”监督。区纪委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工地,举办警示教育。对动迁人员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落实目标责任、廉政执法等10个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并张贴《通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抽查的54个项目中10个被查处或纠正
  记者了解到,在全市房屋拆迁领域专项执法监察中,还先后抽查了南京长江四桥征地房屋拆迁等54个拆迁项目,10余例违规拆迁行为得到查处或纠正,全市房屋拆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今年6月上旬,江苏省南京市执纪执法机关“利剑”出鞘,联手对市殡仪馆新址拆迁工程房屋挑檐坍塌事故展开调查,分别对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玉山、主任助理李健实施“两规”措施调查,对拆迁老板姚文亮、王之虎刑事立案调查。雨花台区依照相关程序,作出了免去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曹玉山、李健和街道拆迁办主任王志英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