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塔胡同是北京最早的胡同之一,被称为“胡同之根”。即将被拆的84号院,就是鲁迅曾经居住过的院落。从1923年夏天到1924年5月,鲁迅曾在此短暂居住,并创作了《祝福》《在酒楼上》和《幸福的家庭》等作品。
3月6日,北京有媒体报道称,砖塔胡同84号院即将被拆除。消息曝出后,不少网友强烈。但也有部分网友支持拆迁。微博网友“镜湖沧澜”认为,不必把所有名人住过的地方都保留起来,这样“既不美观,也影响城市建设”。
针对各界舆论质疑,3月6日19时,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在其政务微博“北京西城”上进行了首次回应称,鲁迅确实在1923年8月至1924年5月在84号院暂时居住过,但其房屋早已改建,历史文化信息无存,没有保护价值,故未被认定为文物,该处将按规划实现绿化。目前被认定为鲁迅故居的,是现宫门口二条十九号,为全国文保单位,并开放为鲁迅博物馆。
针对社会各界的争议,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文保人士曾一智告诉记者,砖塔胡同的鲁迅旧居虽已被翻修,但地理位置没变,蕴含一定的地理信息,值得保护。曾一智认为,更重要的是,这里涉及的不是一处名人旧居的问题,而是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问题。她认为,这次启动的拆迁范围涉及的小珠帘胡同将整体消失,其余胡同也将不再完整。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不是说只有成为文保单位才能被保护。”曾一智说。据了解,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曾明确提到坚持对旧城整体保护,旧城范围内停止大拆大建。2008年开始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其中也规定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城市肌理和传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