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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拆出来的“奖励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2-07-30

近日,市民田女士刚拿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便接到了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是只要拿着拆迁补偿协议除了拆迁补偿款之外还能领取另外一笔“奖励”。拆迁还能拆出“奖励”?将信将疑的田女士来到朋友所说的“奖励”部门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经过详细询问后田女士知道,她所要办理的是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务,这笔维修资金并非政府给动迁户的额外补助,而是田女士在当初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候,自己交存过的一笔“房屋养老金”。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因拆迁灭失后,业主本人可携带身份证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和有效的银行存款账号等手续,申请办理维修资金返还业务。如果田女士想要申请退款,光提供拆迁协议不够,还需要找到当初的交存票据才能办理。回到家中,田女士果然找到了那张一千多元的维修资金交存凭证,看着交存票据,田女士暗自庆幸,粗心大意险些让自己白白丢掉了一千多块钱。第二天,田女士办理了资金返还业务。一周后,田女士的手机接到了银行提示短信,有一千五百多元的维修资金打到了她账户里,比当初交存的一千四百多元还多了些利息,这让田女士感到很高兴。

  据了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其中共用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如果出现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楼房外墙漏雨,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地下室渗漏、积水、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规定值、电梯及主要部件需要维修或更换等情况,交存过维修资金的小区,均可以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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