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实施。今后,我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将是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5月16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原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审核征收补偿方案、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管理等工作。
据了解,原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组建20年来,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655个,拆迁居民、单位、个体工商户19.6万户,拆除各类房屋面积1935.6万平方米,为城市建设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