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肥东县法院举行一场有关拆迁的听证会。据了解,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肥东法院受理的首例违法拆迁非诉行政审查案件。
据了解,家住肥东县的杨某,房屋因旧城改造被列入拆迁范围。杨某因拆迁补偿问题与拆迁方发生争议。杨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拆迁裁决书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局遂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肥东县法院受理后,为了充分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决定举行听证会,邀请政府、居委会代表和群众参加。6月29日,肥东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内座无虚席,很多市民站在走廊里旁听。
肥东法院行政庭庭长赵恩文告诉记者,如果是在以前,被拆迁人没有履行生效行政裁决,政府就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对该房屋实行强制拆迁,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是有选择性的;但是按照《新征补条例》规定,现在必须要走司法程序,法院会对行政裁决进行审核,然后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这个程序等于把是否准予强制拆迁的决定权转移到了司法机关,规范了征收行为,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真的很感谢法院为我举行听证会,感谢法院给我们老百姓说话的机会。”听证会后,杨某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听证结果没有当庭宣布。 (杨文政 记者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