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律师动态>拆迁资讯>村民未获征地补偿 为何村民败诉市府胜诉

拆迁资讯

村民未获征地补偿 为何村民败诉市府胜诉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2-06-25

    番禺植村村民未获征地补偿,以政府信息未公开状告市政府

    认为广州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征地补偿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获补偿的番禺植村村民植健强将广州市政府告上法庭。近日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认为市政府根据原告信息公开申请已及时、全面答复,判决植健强一审败诉。

村民起诉市政府

    2010年2月,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开工奠基仪式在广州番禺举行,该中心投资金额约人民币9897万元。公开报道显示,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是2010年广州亚运会重要配套基础设施之一,项目位于番禺区,总用地面积53992平方米,建筑面积925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气候监测基地和气象预警中心两大部分。

    植健强是番禺区大石镇植村村民,今年1月他起诉称,2009年底广州市气象局开始在植村征地兴建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征地以来,广州市政府、市气象局、番禺区政府及大石街道办事处均未按照法律规定向村民予以公告,村民至今无法知道该项目征地补偿的合法依据是什么,不知道具体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多少。

    植健强还诉称,他曾向广州市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市政府曾以(2011)第40号告知书予以告知,称气象预警中心项目没有发现违法现象,但未告知是否已公告。

    植健强认为,作为被征地村民,有权获知征地项目相关公告,但市政府在征地期间一直未履行告知义务,直至2011年5月11日才就该项目进行公告,且该公告显示补偿金额合计为1071万元,与第40号告知书所称征地费用总开支6048万元差距巨大,存在违法可能性。

市府表示已寄出告知书

    广州市政府答辩称,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已及时答复了原告植健强,且答复内容适当,该办针对原告提出的申请内容进行了全面答复,答复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近日,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广州市政府在本案中针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涉案《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原告提出的申请予以了答复,并将该答复邮寄送达,已针对申请作出了答复。

    至于原告植健强认为未收到邮寄送达的告知书,法院查明,按照原告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以及邮件详情单上记载的地址,市政府邮寄送达了涉案告知书,该邮件因故被退件后,并非由于市政府未适当履行答复职责所致,当然退件后市政府未再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向原告送达答复书,存在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