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基建口号响起之初,京平律师赵健就开始持续保持关注和研究,此次他也兼任新基建法律事务部的负责人。今天,记者请他结合新《土地管理法》,作出法律解读。
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涉及7大领域,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而新基建项目计划的实施,比如产生用地方面的巨大需求。
京平律师赵健告诉记者,2020年1月1日最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新基建领域显然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款规定:退出宅基地的前提是农民自愿,行政机关不得强迫或者逼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被征地的农民应被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京平律师赵健分析认为,新基建将遵循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实施,而这给被征收人带来多项利好。
首先是征收补偿标准会更合理,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会更合理。
"被征收人可以到省级政府官网查询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看看您家的一亩地值多少钱。如果感觉不对头,可以通过'京平拆迁律师'公号里公布的新基建专线咨询电话与律师联系。"赵健律师说。
其次是征收程序会更严格。"该法将各种公告程序法定化,如果征收主体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征地,那么就是违法的。"赵健律师说。
再次是新《土地管理法》创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如今,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出让、赠予、抵押使用权,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所得收益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配。
"具体的,我们可以从新《土地管理法》第63条中找到答案。该条文从入市主体、土地性质、入市方式、决策程序、合同形式及要素等方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进行了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解决新基建项目用地需求。"京平律师赵健表示。
"以上种种,说明了新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收程序,整体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和更为谨慎的态度。这对于公民合法权益保护非常有价值!也非常值得从事征收法律事务的律师好好研究!"京平律师赵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