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许多案件被迫延后,网络庭审开始成为庭审常态。2月18日,最高院人民法院网上还公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线诉讼的相关事宜进一步完善和规定。
网络庭审,即线上开庭,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参与庭审。其实,早在2015 年,网络庭审就进入公众视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正式采用微信工作群审理案件。
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建设“智慧法院”,近几年来,不少地方设立电子法院、互联网法院甚至移动微法院,覆盖了从起诉到执行的每一个诉讼阶段,特别是在庭审阶段出现了网络远程庭审这种新型庭审方式。
目前,我国网络庭审模式是依托云端系统开展的,主要包含三种方式,分别是电脑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pp。
网络庭审的具体流程是,先下载软件后进行注册,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之后根据软件不同,有的直接可以看到“待开庭”或者“开庭中”的提示,有的需要输入一个庭审编号进入开庭。进入庭审界面后,法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调整设备准备开庭。
据了解,专注拆迁业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叶方荣律师前不久就参加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网络庭审。
谈及线上开庭的感受,叶律师直言,“效果不错!网络庭审现场画面清晰、流畅、不卡顿,整个诉讼过程没有因为在线上进行就受到影响。最重要的是,本次线上开庭,帮助他和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案件不但没有因疫情受到拖延,反而在向前推进。”
不过,网络庭审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质疑。有律师认为,互联网远程审判方式可能出现庭审功能的虚化和形式化,庭审走过场的情况。尤其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能够获得公正审判是个问题。
该律师称,民商事、行政案件通过互联网开庭尚可,刑事案件除了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外,应避免互联网审判。
不过,疫情当前,网络庭审模式的优势明显,不仅是我国“多元化庭审”理念建立的一次有效践行,也兼顾了当事人生命安全及诉讼权利,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助力。(文/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