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第19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25块地块的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作出了公示。
其中两处地块为医卫慈善用地。一处位于岚济路以南,新西外环以东,西于庄村地段,总面积0.2724公顷,涉及北宿镇西于庄村1个村土地。另一处位于老北外环以北,三八路以南,总面积0.6207公顷,涉及中心店镇中傅村、东傅村2个村土地。
两处地块为仓储用地。一处位于前唐社区以西,兴中路以东,后唐村地段,总面积0.4763公顷,涉及唐村镇后唐村1个村土地。另一处位于鲍太路以西,鲍店矿以南,湖心岛以东,岚济路以北,鲍厂村地段,总面积4.7818公顷,涉及太平镇鲍厂村1个村土地。
两处地块为文体娱乐用地。一处位于东柳下邑村南,京台高速以西,东柳下邑村地段,总面积0.5375公顷,涉及看庄镇东柳下邑村1个村土地。另一处位于仁和路以东,原宪路以北,黄庙欣苑以东,黄家庙村地段,总面积0.3259公顷,涉及大束镇黄家庙村1个村土地。
一处地块为机关团体用地,位于丰庄村以东,丰庄村水塘西南,丰庄村地段,总面积0.0861公顷,涉及石墙镇丰庄村1个村土地。
三处地块为轻工用地。一处位于泉沟村以东,泉沟村水库以南,北桃村地段,总面积0.2733公顷,涉及田黄镇北桃村1个村土地。一处地块位于石墙镇驻地西南,凫峄路以南,邹两线以西,宋庄村地段,总面积2.5791公顷,涉及石墙镇宋庄村1个村土地。另一处地块位于太黄路以西,北亢阜村西北,总面积5.6099公顷,涉及太平镇北亢阜村1个村土地。
一处地块为科教用地,位于唐村镇驻地以东,教育路以北,杨春庄村地段,总面积0.3126公顷,涉及唐村镇杨春庄村1个村土地。
一处地块为公共设施用地。位于黄疃村东,中央公园北,黄疃村地段,总面积1.8314公顷,涉及大束镇黄疃村1个村土地。
两处地块为批发零售用地。一处位于岚济路以南,高铁连接线以西,总面积0.5736公顷,涉及大束镇南葛村、匡庄村2个村土地。另一处位于岚济路以南,张庄镇驻地以北,张庄村地段,总面积0.2209公顷,涉及张庄镇张庄村1个村土地。
三处地块为拆迁安置房用地。一块位于岚济路北,庄里村地段,总面积3.0768公顷,涉及太平镇庄里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冯集社区以南,太三村以北,白马河以西,太平镇敬老院以东,高石村地段,总面积0.5551公顷,涉及太平镇高石村1个村土地。另一块位于高石村以南,太三、太四社区以北,白马河以西,冯楼社区以东,高石村地段,总面积1.6074公顷,涉及太平镇高石村1个村土地。
地块中,用做其他商服用地的最多,为八块。一块位于羊绪西村以西,旅游路以东,羊绪西村地段,总面积1.0166公顷,涉及石墙镇羊绪西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后山庄以西,后山庄村地段,总面积0.1400公顷,涉及石墙镇后山庄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下九山村以南,旅游路以西,下九山村地段,总面积0.0835公顷,涉及石墙镇下九山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高铁连接线以西,尚崇线以南,王傅庄村地段,总面积0.3334公顷,涉及大束镇王傅庄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枣园村地段,总面积0.1717公顷,涉及田黄镇枣园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枣园村地段,总面积0.2173公顷,涉及田黄镇枣园村1个村土地;一地位于枣园村地段,总面积0.2689公顷,涉及田黄镇枣园村1个村土地;一块位于崇尚线以北,田黄镇驻地以东,总面积0.6653公顷,涉及田黄镇圈里村、颜家庄村、林丰村3个村土地。
本公告后,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
对此,专门承办征地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第19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