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佛堂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启动佛堂镇朝阳路延伸区块集体土地集聚安置工作的通告》及相应补偿安置方。丁先生所拥有的房屋在此次通告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
因补偿标准过低,丁先生一直未就补偿问题与佛堂镇人民政府达成一致。2018年9月4日,在未见到法定文件的情况下,丁先生的四层住宅被强制拆除。
无助之下,丁先生找到了北京专注拆迁的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李刚律师经慎重考虑,接了该案。
李刚律师认为,案件打赢的关键是与委托人建立信任,只有信任才能彼此之间进行更好地配合。而取得信任的主要方式在于,依靠法治的力量法治的规定使拆迁方接受社会的监督,来达到规范行政机关的正当行为,为被拆迁人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
介入调查后,李刚律师开始加班,翻看卷宗、走访调查,终于发现案件的一些端倪。
“他爱人没有文化,违背家里人和政府签了个协议,造成了当事人同意搬迁这样的情况。但这个协议确实是违背了其他房屋共同共有关系,他处分财产没有经过其他人同意,其他人都不愿意。”李刚律师称。
由此,李刚律师认为该协议无效。“物权应该属于他们家的共同财产,应该共有人在家庭成员在处于共有财产的时候,要经过其他部门同意。所以这个行为是有瑕疵的,代理权是有问题的。”李刚律师说。
“而且行政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告知当事人,或者是通过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处罚程序,而不是违法拆迁。”
凭借着专业的业务水平,李刚律师的这个观点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先生房屋在兰溪市佛堂镇朝阳集体土地安置区的范围内,佛堂镇人民政府仅与丁先生的妻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原告并未将房屋腾空移交。而且镇政府在未履行其他必要程序的情况下就将丁先生的房屋拆除,其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基础。最终法院确认被告违法。
谈及判决结果,李刚律师表示,法院能作出这样一个判决,确实排除了很多干扰。法院坚持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权威,纠正行政机关的行政过错,而且通过司法行为以维护公平,维护社会成员的权利。这在当今现实的环境下,对保护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有现实意义。
当事人看到这样的结果,对专注拆迁的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赞赏有加。当事人纷纷表示,“能得到这样的一个结果,对代理律师的职业态度、能力十分认可,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也充满了希望!而且,李刚律师办案很认真、刻苦,也有专业精神和刻苦耐劳的作风。”
文/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