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土地征收时,应当如何做才能防患于未然?
我们农民朋友应该如何应对?
京平拆迁律师来告诉您,在土地征收案件中,该如何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重视起诉期限,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土地征收行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实践中有很多被征收人在整个土地征收程序已经完成,甚至是集体土地已经转为国有土地了,才想起维权,但此时提起行政诉讼可能已经超出起诉期限了。
因此,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应当重视起诉期限,给依争取征地补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了解自身的补偿权益,不打无准备之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了解土地征收过程中作为征收人可以获得的合理合法的补偿权益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同时,如果被征收人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不满时,要及时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事项申请听证。
行使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预防违法征地
征地信息公开是加强征地管理,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可以根据政府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态度和结果,判断出本次征地是否存在违法,可能在哪些环节存在违法,并同时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集重要证据,提高维权成功率。
明确诉讼请求,避免起诉被驳回
土地征收行为是一系列行政行为的集合,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其中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等步骤和环节,被征收人如果想要起诉土地征收行为,此时应该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有时即使法官予以释明,被征收人仍半信半疑,此时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律师或询问专业人士,明确诉讼请求,准确攻击被诉行为的痛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