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的养殖场坐落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某村,建筑面积有570余平方米,是其一家主要的生活来源。2017年得知养殖场要被拆迁,为加快拆迁进度,给委托人施加压力,规划部门将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但委托人如接受拆迁方的拆迁补偿标准,生活水平将严重降低,并影响到今后的生计,不接受又面临着被以违建之名拆除的命运。为维护权益,特委托京平所专业拆迁律师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维权。
律师介入后,对规划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提起复议程序,同时对征收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在复议过程中,规划部门自行撤销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同时,律师针对调查出的征收违法之处提起相应程序,为委托人争取了较大的谈判筹码,最终委托人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提高了2倍的补偿。为表示感谢,特赠锦旗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