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回暖,国家干预化解房企风险,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对城市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让人民群众住好房,让城市更宜居,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中村改造或将成为城市建设的工作重点。
在日前发布的城市建设规划来看,上海、山东、陕西、四川、广东多地已经启动2023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城中村、城边村房屋将逐渐成为全国范围内最具征收拆迁可能的重点。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大课题,必须坚持“个案分析”的原则结合实地情况分析具体案情。但下面这些基本一定要提前注意,防患于未然。
认清城中村土地性质,避免补偿过低
一般来讲,城中村区域与周围城市建设在整体环境和布局上存在较大差距,在一片繁华的城市风景中仍然保持着未被改造升级的“农村”面貌,可能存在建筑较为老旧,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诸多格格不入的环境问题。
如果此前土地没有经过合法征收,即使已经通过“村改居”的方式改村委会为居委会,那么房屋所在地也很难实现从集体土地性质转变为国有土地性质。大部分的城中村区域仍然保持着集体土地的性质。
识别城中村改造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
各位老百姓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到来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首先识别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主体。如果是开发商主导的搬迁安置项目,我们有充足的底气和理由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和博弈,开发商不能想拆就拆,必须要经过我们的同意,在自愿的前提下实现搬迁。
如果是政府主导的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取得公平、公正补偿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经过协商,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我们既不能漫天要价,也要拒绝非法强拆和各种逼签。
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城中村是征收拆迁的一种形式,依然要符合征收拆迁的法律规定程序。结合该地此前是否已经进行过征地行为的事实,关注征收补偿适用的法律程序。
如果此前已经征地改变了土地性质,那么本次城中村改造就应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如果土地性质还没有改变,仅仅按照集体土地性质加以补偿也不能实现“征收拆迁后生活水平不低于原生活水平”的征收原则,应该综合考量周边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合理提升补偿。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城中村改造需要解决的一项问题就是认清自家的土地性质,一般来讲仅以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是不尽合理的。从补偿标准到补偿的程序和实际获得补偿款项,都需要我们更加关注。由于每一片区的城中村改造及补偿的规定和标准都不尽相同,与周边城市的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关系,因此征收补偿往往存在非常大的利益空间,如果补偿标准与周边房价差距悬殊或者拆迁补偿中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利用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浪费了寻求救济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机会,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