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体土地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图
以潞城镇棚改项目为例
1. 已纳入当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2. 通过授权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3. 发改委拆迁范围立顶、规划、土地预审
3.1. 实施主体项目暂停申请及公告
3.2. 实施主体申请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招标手续
3.2.1. 实施主体招标中介服务机构
3.2.2. 实施主体公示服务机构中标结果
3.2.3. 区建委进行拆迁政策培训
3.2.4. 中介服务入户登记评估
3.2.5. 实施主体对服务机构内、外业,及合法宅基地认定
3.2.6. 乡镇政府合法宅基地认定公示
3.3. 区国土办理安置房地块意见
3.4.区规划办理安置房规划方案及户型方案
3.3.1. 实施主体申报拆迁方案
3.3.2. 区住建委审查拆迁方案
3.3.3. 向区住建委申报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及安置房价格
3.3.4. 乡镇政府明确拆迁范围
3.3.5. 区住建委公示拆迁方案
3.3.6.乡镇政府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棚改拆迁方案
3.3.7. 实施主体拆迁补偿资金足额到专储账户
4. 实施主体向区住建委申请拆迁许可
5. 住建委发布拆迁公示、届时周边房地产价格
6. 中介服务送达评估报告
7. 中介服务复核评估报告
8. 乡镇政府公示货币补偿款
9.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10. 若存在滞留户报裁及立案裁决
11. 对滞留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