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涉及集体土地实施棚户区改造流程图(异地安置)
1. 经区县政府申请已纳入当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2. 区县政府通过授权委托、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征收、拆迁方案等
3.1. 办理安置房建设手续(同基建程序)
3.1.1. 规划、国土、发改办理前期手续
3.1.2. 取得前期手续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
3.1.3. 开工前办理供地规划方案审批、交评、环评等施工建设手续
3.2.1. 按照124号令,启动拆迁工作
3.2.2. 区国土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3.2.3.区规划出具规划意见
3.2.4. 市发改委进行立项
3.2.5. 向区住建委申请拆迁许可
3.2.6. 签订拆迁协议
3.3.同时启动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
4. 安置房建设,竣工交用,搬迁入住
5. 完成棚改项目居民安置工作
6. 区县政府致函确认完成改造工作,提出腾退土地入市申请
7. 明确项目成本及入市地块成本
8. 土储中心办理腾退土地入市手续
9. 完成城市棚户区项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