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分集中成片棚户区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两种:
集中成片棚户区:50户以上(含50)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
非集中成片棚户区:50户以下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大部分棚户区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所以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规定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的补偿、商铺还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和奖励等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想知道棚户区改造自家补偿价格低不低,请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划重点的,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对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就知道了。
如果觉得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和周边房屋市场价相差太多,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仍不满意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向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