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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耕地征收案例:耕地被强占,与律师携手终获胜利

文章来源: 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04-17

  【申请人】:郑先生、陈先生、金女士等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某村村民十三名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金玉、刘大伟

  【被申请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环境保护局

  耕地被占,自主维权无门道

  郑先生、陈先生、金女士等人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某村村民,每日都辛苦的劳作于田地之中。某日,他们听闻其位于“后山洲”的耕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并用于“XXX政府工程”项目建设。自家耕地被征,自己居然毫不知情,万分震惊之下,村民们走上了信访的道路。2015年11月18日,村民们苦等来了福州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做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其中明确了“XXX政府工程”实际为“XXX轮船港整治工程”项目。

  事已至此,村民也察觉出整个事件的复杂性。耕地被征收,是否有合法的依据?合计之下,村民们向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环境保护局申请了信息公开。2016年6月23日,国土环境保护局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村民们得知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XXX的批复》,在该《批复》中,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闽侯县人民政府征收闽侯县水田0.0358公顷。但在实际上,XXX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实际使用土地单位占用的土地已经达到了40多亩,将近3公顷,已经严重超出了《批复》所同意征收的土地范围,非法占用了未经批准的土地。更加重要的是,通过核对勘测定界图,村民们认为,即便这0.0358公顷土地的征地批复,也并非针对“后山洲”的土地作出。也就是说,村民们认为,XXX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实际使用土地单位占用的土地没有任何征地批准文件。

  

福建省农村耕地征收案例:耕地被强占,与律师携手终获胜利

 

  至此,村民们认为真相已经水落石出,而非法占地的恶行也必须被追究。村民们于2016年9月13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国土环境保护局递交《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对XXX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实际使用土地单位非法占用申请人耕地所在地块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将土地恢复原状,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土环境保护局于次日签收了申请人的邮件。然而,时至今日,国土环境保护局仍未履行查处职责,村民们也未收到任何回复。

  联手律师,法律武器显神威

  国土环境保护局的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引来了村民们的严重不满。万般无奈之下,村民们克服了心中对征地方的恐惧,决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村民们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宋金玉、刘大伟律师代理案件。律师接到委托后,应对现状制订了维权方案,并收集了国土环境保护局诸多违法证据,遂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经过律师三个月的努力,2017年2月27日,市国土资源局做出了复议决定,责令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环境保护局于决定做出之日3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至此,村民们终于得到了公平正义的结果,要回了耕地。

  

福建省农村耕地征收案例:耕地被强占,与律师携手终获胜利

 

  律师说法,维权意识需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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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村民们及时委托律师维权,通过制订合理的拆迁维权策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最终追回了自己被强占的耕地。京平拆迁律师最后告诫大家,面对拆迁方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大家千万不能心生恐惧不敢维权,莫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变成空头账!
 

  作者:向璠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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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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